为全面提升市容市貌,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。综合行政执法云南路中队重点加强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整治,多措并举,确保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有序。
建筑垃圾乱堆放,不仅影响环境秩序和卫生,随意堆放还具有安全隐患。中队中队加大巡查力度,针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、堆放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治理,净化和提升了辖区市容环境秩序卫生。为从源头上遏制随意处置建筑垃圾的现象,坚持常态化、高频次、高效率的巡查,采取全天巡查、夜间不定时巡查的方式,做到及时发现、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。
近日,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东平路与寿张路口有业户装修,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,该行为已违反六十五、工程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
法律依据:
《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“禁止下列行为:(一)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;”
第三十五条“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规定,责令改正,并处罚款:(二)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,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。”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,督促帮助当事人当天及时清运了建筑垃圾。
建筑垃圾的产生具有阶段性、集中性、地域性、突发性强等特点。下一步,中队将持续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工作,维护市容环境秩序,为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、共建和谐生态环境贡献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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